Published: 2011-05-19
Read law translated into English here: https://www.global-regulation.com/translation/china/163649/.html
Key Benefits:
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修正案 (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[2010]第1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)
一、第二十条修改为:“各类用水均应当实行定额管理,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。具体标准由省物价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核定。” 二、第三十条修改为:“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1990年5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《河北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规定》同时废止。” |